视频 台当局将于明年1月19日开始向民众发消费券 9月30日前须用完
央视网消息(中国新闻):台湾媒体报道,针对目前岛内经济不景气、民众消费下降的现象,台“经建会”决定,从明年1月19日开始向民众发放消费券。台当局行政机关20日通过消费券部分方案,决定消费券的使用期限不是原先传出的截至明年年底,而是必须在明年9月30日以前用完。此外,由于消费券等同代币,将特别规划防伪设计。
台当局“经建会”在报告中指出,此次消费券的发放,是以台湾居民为对象,不采取排富条款,每人金额3600元新台币。消费券的面额分为500元及200元两种,使用时不找零,使用期限至2009年9月30日止,消费券的使用限用于购买货物或劳务。此外,由于消费券等同代币,将特别规划防伪设计。
台当局“经建会”指出,此案所需经费估计约829亿元新台币,财源筹措将采编列特别预算方式进行,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力寻求立法部门的支持,尽早通过相关特别预算并尽速发放消费券。
为了有效提振景气,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“振兴经济新方案”,内容涵盖发放消费券、扩大公共建设、推动都市更新、鼓励民间投资及产业再造等。


